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5号)已经住建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。《办法》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,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出****,对完善行政复议的体制机制,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,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程序,加强行政复议监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,为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依据。省厅将认真贯彻落实《办法》各项规定,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、推进依法行政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,切实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到重要位置,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,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新成效。(厅法规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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